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的管理,規范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從業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原建設部《關于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歸口做好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行業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標[2005]69號)精神,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的資格取得、從業、繼續教育、自律和監督管理等,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以下簡稱造價員),是指按照本辦法通過造價員資格考試,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2012-03-26